--------以上为赞助商广告--------
记者从赣州市文明办获悉,在我市“乡风文明行动”中,要求全市所有行政村实现“十个一”目标,即:
一部村规民约
一个红白理事会
一个综合文化服务中心
一个文化小舞台
一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化墙
一组家风家训
一个身边好人榜
一批文明示范户
一支农民文艺演出队
一支志愿服务队
赣州将通过全面推进“十个一”
引领全市乡风民风更加文明!
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客家传统美德,破除农村铺张浪费、炫富攀比、大操大办、薄养厚葬、封建迷信、赌博败家等陈规陋习和不良风气,树立诚实劳动、勤劳节俭、崇尚科学、讲究卫生、孝敬父母、邻里和谐等文明健康的乡风民风。
在民政、司法等部门指导下和充分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修订完善村规民约;
全市各村(居)全覆盖成立红白理事会,由红白理事会全程指导监督本村(居)婚丧喜庆事宜,控制规模,简化仪式;
推动厚养薄葬,支持在农村中心社区或较大的村建设为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休闲娱乐、精神慰藉等关爱服务的居家养老服务站;
美化内外环境,全面开展农村环境整治行动,今年年底前,全市90%以上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所有县(市、区)申报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省级考核验收;
新农村建设点农村民房庭院整治率达到80%;
从严查处农村“黄赌毒”、封建迷信、非法宗教、违法犯罪以及婚丧活动中的低俗表演等行为。
依法治理违规土葬、乱埋乱葬、骨灰装棺再葬、超标准建墓立碑等行为,支持老年人运用法律武器维护涉及赡养、继承等方面的合法权益,依法处置一批农村不赡养老人的典型等。
要把“乡风文明行动”作为“整洁美丽、和谐宜居”新农村建设行动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统一部署,统筹推进。
相关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和分类指导,细化工作方案,逐项分解任务,倒排时间节点,层层落实责任,全面有序推进。
各县(市、区)要加大经费投入,对在推行农村婚丧新风中规范运行、发挥作用明显的农村红白理事会、农村群众自筹资金建设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和以村民委员会为基本单位建设农村公益性婚庆场所和治丧场所的,要给予适当的精神和物质奖励,以鼓励、调动农民群众、自治组织推进形成农村婚丧新风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来源:赣南日报
记者:罗€€
编辑:肖静